1.继承的概念:extends
1、多个类中存在相同属性和行为时,将这些内容抽取到单个类中,那么多个类无需在定义属性和行为,只需要继承即可
2、多个类称为 子类或派生类, 单个类称为父类或者超类
3、通过extends关键字让他们产生关系
注意:子类不能直接访问父类私有成员
2.继承的好处和特点:
好处:
1、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2、让类与类产生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特点:
1、JAVA中的类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因为如果可以多继承,就会出现调用不明确的问题)
2、JAVA支持多层继承 (继承体系)
3.继承的原则:
如果定义的类有:它是它的一种就可以使用继承
4.继承中子父类成员关系:
1、首先在局部范围找,有就使用
2、再在本类成员位置找,有就使用
3、最后到父类成员位置找,有就使用,没有就报错
4、this 是从当前类成员变量开始找,
super 是从父类成员变量开始找。
特点:
1、局部变量 直接输出变量名
2、成员变量 this.变量名
3、父类变量 super.变量名
5.理解this和super的联系与区别:
相同:
对成员变量、成员方法、构造方法 的调用方法一样
不同:
this:代表本类对象的引用
super:代表父类的内存空间的标识。
6.Override:函数覆盖-->重写:
在子父类中,出现方法声明相同的情况,返回名、方法名、参数一样。
Overload:--->重载:
在同一类或子父类中,出现多个同名方法,但是参数列表不同.
7.子父类方法重写的注意事项:
A:父类中的私有方法不能被重写,(是不存在重写概念)
B:子类方法访问权限一定要大于等于父类访问权限.
C:静态方法只能覆盖静态方法.
8.继承中的构造关系:
子类的构造方法默认都去访问了父类的午餐构造方法
在子类中的构造方法都有一行默认语句:super()
9.子类调用父类构造方法:给父类成员变量初始化.
10.final关键字:最终的意思,它可以修饰类,修饰成员变量,成员方法.被final修饰的成员方法,是不可以被重写的,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继承,final修饰的常量不能重新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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