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是一种联结类的层次模型,并且允许和鼓励类的重用,它提供了一种 明确表述共性的方法。对象的一个新类可以从现有的类中派生,这个过程称为类继承。新类继承了原始类的特性,新类称为原始类的派生类(子类),而原始类称为新类的基类(父类)。派生类可以从它的基类那里继承方法和实例变量,并且类可以修改或增加新的方法使之更适合特殊的需要。私有成员能继承,但是由于访问权限的控制,在子类中不能直接使用父类的私有成员。并且java 中是单继承,一个子类只能有一个父类继承中的构造方法
当生成子类对象时,Java 默认首先调用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然后执行该构造方法,生成父类的对象。接下来,再去调用子类的构造方法,生成子类的对象。 如果子类使用super()显式调用父类的某个构造方法,那么在执行的时候就会寻找与super()所对应的构造方法而不会再去寻找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与this 一样,super 也必须要作为构造方法的第一条执行语句,前面不能有其他可执行语句。
当两个方法形成重写关系时,可以在子类方法中通过super.run()形式调用父类的run()方法,其中super.run()不必放在第一行语句,因此此时父类对象已经构造完毕,先调用父类的run()方法还是先调用子类的run()方法是根据程序的逻辑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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