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类仅提供一个类的部分实现。抽象类可以有实例变量、以及一个或多个构造函数。抽象类可以同时又抽象方法和具体方法。
一个抽象类不会有实例,它的构造函数不能被客户端用来创建实例。一个抽象类的构造函数可以被其子类调用,从而使一个抽象类的所有子类可以有一些共同的实现,而不同的子类可以在此基础上有不同的实现。
接口比抽象类更为抽象所以有线使用接口声明抽象类!
抽象类是用来继承的。(具体类不是用来继承的,“只要有可能不要从具体类继承---scott meryes”)。
抽象类设计原则:
1. 抽象类应当拥有尽可能多的代码!(公用方法)。代码集中于抽象的方向。
2. 抽象类应当拥有尽可能少的数据!(公共属性)。数据集中于具体的方向。
继承复用的使用条件------- Peter Coad条件
1. 子类是超类的一个特殊种类而不是超类的一个角色!正确区分“Has-A”“Is-A”的关系。
2. 子类之间不应发生替换!?
3. 子类具有扩展超类的责任,而不是置换(Override)掉或注销(Nullify)掉的责任。
4. 只有在分类学角度上有意义时才可以使用继承,不要从具体类继承。
接口和抽象类的区别:
1. 抽象类可以提供某些方法的实现。如果向抽象类中加入一个新的具体的方法,那么所有的子类一下子就得到了这个方法。接口做不到这一点!(这也许是抽象类的唯一优点)。
2. 因java的单根结构限制,只类只能实现一个抽象类类型,而接口类型这无此限制。这使抽象类作为类型定义工具的效能落后于接口。接口是定义混合类型(实现多从继承)的理想工具:用一个
3. 从代码重构的角度上讲,将一个具体类重构成一个接口的实现是很容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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