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就是问题:
以下关于Object类说法错误的是( )。 A. 一切类都直接或间接继承自Object类 B. 接口也继承Object类 / 接口并没有继承Object类. 所有的接口都默认具备Object中的方法的抽象形式 , 以备给子类使用 . C. Object类中定义了toString()方法 D. Object类在java.lang包中
现在是这样子的, A是正确的.所以说 A和B之间有矛盾啊. 所有的类都直接或者间接的继承自Object类. 但是B错了,就证明他并不是一个类, 但是解释的时候说 它没有继承Object类,所以就代表 接口并不是一个类. 谈默认具备Object中的方法抽象形式 给子类 使用, 那他这句话不是 就是和上一句话 冲突吗? So ,这道题 我怎么老绝得有问题啊.
求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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