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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凯 中级黑马   /  2013-3-13 16:07  /  1157 人查看  /  2 人回复  /   0 人收藏 转载请遵从CC协议 禁止商业使用本文

最近在复习的时候,搞混了抽象类和虚方法的区别。用抽象类abstract定义父类方法,在子类中使用override重写定义方法体和使用虚方法virtual定义父类方法,在子类用override重写时有什么区别?还有分别适用于什么样的情况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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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同点:virtual修饰的虚方法和abstract修饰的抽象方法,在子类中override时,用法是相同的。
不同点:父类的虚方法,子类可重写,也可不重写;而父类的抽象方法,子类必须重写,有具体实现,除非子类也是抽象类,则可不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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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类 类似于接口,其子类必须实现抽象类的方法。
虚方法 便于继承其类的子类,能重写父类的方法,实现需要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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