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局部内部类”就是在对象的方法成员内部定义的类。而方法中的类,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却必须要加上一个final。
(2).原因是编译程序实现上的困难:内部类对象的生命周期会超过局部变量的生命期。
局部变量的生命期:当该方法被调用时,该方法中的局部变量在栈中被创建,当方法调用结束时,退栈,这些局部变量全部死亡。
内部类对象生命期,与其它类一样,当创建一个局部内部类对象后,只有当没有其它人再引用它时,它才能死亡。
所以完全可能一个方法已调用结束(局部变量已死亡),但该局部类的对象仍然活着。即:局部类的对象生命期会超过局部变量。
(3).局部内部类的对象访问同一个方法中的局部变量,那么这就要求只要局部内部类对象还活着,那么栈中的那些它要访问的局部变量就不能“死亡”(否则:它都死了,还访问个什么呢?)。这就是说:局部变量的生命期至少等于或大于局部内部类对象的生命期。
(4).解决方法:局部内部类的对象可以访问同一个方法中被定义为final的局部变量。
定义为final后,编译程序的实现方法:将所有的局部内部类对象要访问的final型局部变量,都拷贝成为该内部类对象中的一个数据成员。这样,即使栈中局部变量(含final)已死亡,但由于它是final,其值永不变,因而局部内部类对象在变量死亡后,照样可以访问final型局部变量。(这一点我有些怀疑)
(5).归纳总结:局部内部类对象中包含有要访问的final型局部变量的一个拷贝,成为它的数据成员。因此,正是在这个意义上,final型局部变量的生命期,超过其方法的一次调用。严格来说,方法调用结束,所有的局部变量(含final)全死亡了。但:局部内部类对象中有final型局部变量的拷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