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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燕飞 中级黑马   /  2014-11-13 20:25  /  1168 人查看  /  1 人回复  /   0 人收藏 转载请遵从CC协议 禁止商业使用本文

5.组合/聚合复用原则
就是说要尽量的使用合成和聚合,而不是继承关系达到复用的目的
该原则就是在一个新的对象里面使用一些已有的对象,使之成为新对象的一部分:新的对象通过向这些对象的委

派达到复用已有功能的目的。
      其实这里最终要的地方就是区分“has-a”和“is-a”的区别。相对于合成和聚合,
继承的缺点在于:父类的方法全部暴露给子类。父类如果发生变化,子类也得发生变化。聚合的复用的时候就对

另外的类依赖的比较的少。。
合成/聚合复用
① 优点:
新对象存取成分对象的唯一方法是通过成分对象的接口;
这种复用是黑箱复用,因为成分对象的内部细节是新对象所看不见的;
这种复用支持包装;
这种复用所需的依赖较少;
每一个新的类可以将焦点集中在一个任务上;
这种复用可以在运行时动态进行,新对象可以使用合成/聚合关系将新的责任委派到合适的对象。
② 缺点:
通过这种方式复用建造的系统会有较多的对象需要管理。
继承复用
① 优点:
  新的实现较为容易,因为基类的大部分功能可以通过继承关系自动进入派生类;
  修改或扩展继承而来的实现较为容易。
② 缺点:
  继承复用破坏包装,因为继承将基类的实现细节暴露给派生类,这种复用也称为白箱复用;
  如果基类的实现发生改变,那么派生类的实现也不得不发生改变;
  从基类继承而来的实现是静态的,不可能在运行时发生改变,不够灵活。
6.迪米特法则(Law Of Demeter)
    迪米特法则其根本思想,是强调了类之间的松耦合,类之间的耦合越弱,越有利于复用,一个处在弱耦合的类

被修改,不会对有关系的类造成影响,也就是说,信息的隐藏促进了软件的复用。
    自从我们接触编程开始,就知道了软件编程的总的原则:低耦合,高内聚。无论是面向过程编程还是面向对

象编程,只有使各个模块之间的耦合尽量的低,才能提高代码的复用率。低耦合的优点不言而喻,但是怎么样编

程才能做到低耦合呢?那正是迪米特法则要去完成的。
    迪米特法则又叫最少知道原则,最早是在1987年由美国Northeastern University的Ian Holland提出。通俗

的来讲,就是一个类对自己依赖的类知道的越少越好。也就是说,对于被依赖的类来说,无论逻辑多么复杂,都

尽量地的将逻辑封装在类的内部,对外除了提供的public方法,不对外泄漏任何信息。迪米特法则还有一个更简

单的定义:只与直接的朋友通信。首先来解释一下什么是直接的朋友:每个对象都会与其他对象有耦合关系,只

要两个对象之间有耦合关系,我们就说这两个对象之间是朋友关系。耦合的方式很多,依赖、关联、组合、聚合

等。其中,我们称出现成员变量、方法参数、方法返回值中的类为直接的朋友,而出现在局部变量中的类则不是

直接的朋友。也就是说,陌生的类最好不要作为局部变量的形式出现在类的内部。
一句话总结就是:一个对象应该对其他对象保持最少的了解。
7.单一职责原则(Single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定义:不要存在多于一个导致类变更的原因。通俗的说,即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应该仅有一个引起它变化的

原因
    说到单一职责原则,很多人都会不屑一顾。因为它太简单了。稍有经验的程序员即使从来没有读过设计模式

、从来没有听说过单一职责原则,在设计软件时也会自觉的遵守这一重要原则,因为这是常识。在软件编程中,

谁也不希望因为修改了一个功能导致其他的功能发生故障。而避免出现这一问题的方法便是遵循单一职责原则。

虽然单一职责原则如此简单,并且被认为是常识,但是即便是经验丰富的程序员写出的程序,也会有违背这一原

则的代码存在。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现象呢?因为有职责扩散。所谓职责扩散,就是因为某种原因,职责P被分化为

粒度更细的职责P1和P2。
遵循单一职责原的优点有:
1.可以降低类的复杂度,一个类只负责一项职责,其逻辑肯定要比负责多项职责简单的多;
2.提高类的可读性,提高系统的可维护性;
3.变更引起的风险降低,变更是必然的,如果单一职责原则遵守的好,当修改一个功能时,可以显著降低对其他

功能的影响。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单一职责原则不只是面向对象编程思想所特有的,只要是模块化的程序设计,都需要遵循这一

重要原则。
详情请参考http://www.uml.org.cn/sjms/201211023.asp(其中缺少了对组合/聚合复用原则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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