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定义锁对象的原因?只用synchronized关键字就是作为区分不行吗?为什么非得传入一个锁对象?
定义锁就是要让多个线程同步,只用synchronized关键字的话,你就得把synchronized关键字
加到方法上或类上:
如:
synchronized aMethod(){}
synchronized static aStaticMethod{}
还有一种是对区块进行实行互斥访问
那就得传入一个所对象...
2、关于锁对象的任意性?Object类可以作为对象传入,程序中的其他类型对象也可以传入。有什么区别吗?
若是没有区别,任意性原则岂不是没有什么用处,怎么能随便用一个对象来用,还不如不用!
锁可以是任意对象呀,
你的问题不太明白,自问自答吗?
任意性是关于传进来的对象而说的....
1、synchronized关键字的作用域有二种:
1)是某个对象实例内,synchronized aMethod(){}可以防止多个线程同时访问这个对象的synchronized方法(如果一个对象有多个synchronized方法,只要一个线程访问了其中的一个synchronized方法,其它线程不能同时访问这个对象中任何一个synchronized方法)。这时,不同的对象实例的 synchronized方法是不相干扰的。也就是说,其它线程照样可以同时访问相同类的另一个对象实例中的synchronized方法;
2)是某个类的范围,synchronized static aStaticMethod{}防止多个线程同时访问这个类中的synchronized static 方法。它可以对类的所有对象实例起作用。
2、除了方法前用synchronized关键字,synchronized关键字还可以用于方法中的某个区块中,表示只对这个区块的资源实行互斥访问。用法是: synchronized(this){/*区块*/},它的作用域是当前对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