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造方法使用注意
(1)子类拥有的成员变量包括自己的成员变量以及从父类继承而来的成员变量,在重写构造方法的时候应该首先对从父类继承而来的成员变量先进行初始化。
(2)原则:先初始化父类的,再初始化子类的。
(3)重写构造方法的目的:为了让对象方法一创建出来,成员变量就会有一些固定的值。
(4)注意点:
(1)先调用父类的构造方法[super init];
(2)再进行子类内部成员变量的初始化
记忆:
-(id) init
{
if(self = [super init])
{
//为子类增加属性进行初始化
}
return self;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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