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曾经说过:“一个好的choice至少要包含三个要素:你喜欢,你需要,你适合。”我想,其实不管是买东西还是交朋友,甚至是选择职业... ...说到初心,其实并没有什么值得自豪或炫耀的,无非是毕业了--工作了--不喜欢--辞职--转行...按照某美籍黑人cris所言:“从妈妈肚子里出来的时候掉在那块地皮上就决定了你这辈子大部分事情,你奋斗一生渴望达到的目标正是另一些人的起点。”,当然,这不是说可以怨天尤人不作为,而是在认清这些冷酷的现实之后找到自己定位,然后作出当下最好的选择,我更喜欢“尽人事,听天命”这句话,很多事情人力不可为就无须为之焦虑烦扰,做好自己能做的事情,即使最后的结果并不尽如人意又如何,我们已经尽力了不是吗
很大一部分的程序员,最初都是游戏爱好者。因为喜欢游戏,进而喜欢电脑,研究它,想知道怎么制作个游戏,怎么破解一个游戏等等。这部分因为喜欢一件事进而喜欢上鼓捣代码的人,算作一类。想要把兴趣爱好作为工作太不切实际,便只好退而求其次,找一个感兴趣的工作。
编程之所以有趣,最主要的原因是它能即时反馈。你写下一行代码,立即就能知道它的对错;你写完一个程序,一运行就能知道成功与否;如果做的是界面,那就更明显了,代码一变,界面立马就变。
所以编程学起来也特别快,它能给你立马呈现出你这两个小时到底学到了什么。成就感的积攒,又会推动你进行下一步的学习,不停迭代。
人总是喜欢能更快得到回报的东西。它渗透在我们的血液里,给我们渲染出了新的视野。很多程序猿在从业多年之后还保持着强大的好奇心,卓越的学习能力,开阔的眼界,这一定程度上能归功于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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