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传智教育(股票代码 003032)旗下技术交流社区北京昌平校区

 找回密码
 加入黑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特拉特 初级黑马   /  2018-12-7 12:38  /  724 人查看  /  0 人回复  /   0 人收藏 转载请遵从CC协议 禁止商业使用本文

1. 【强制】避免通过一个类的对象引用访问此类的静态变量或静态方法,无谓增加编译器解析成 本,直接用类名来访问即可。
2. 【强制】所有的覆写方法,必须加@Override 注解。 说明:getObject()与 get0bject()的问题。一个是字母的 O,一个是数字的 0,加@Override 可以准确判断是否覆盖成功。另外,如果在抽象类中对方法签名进行修改,其实现类会马上编 译报错。
3. 【强制】相同参数类型,相同业务含义,才可以使用 Java 的可变参数,避免使用 Object。 说明:可变参数必须放置在参数列表的最后。(提倡同学们尽量不用可变参数编程) 正例:public List<User> listUsers(String type, Long... ids) {...}
4. 【强制】外部正在调用或者二方库依赖的接口,不允许修改方法签名,避免对接口调用方产生 影响。接口过时必须加@Deprecated 注解,并清晰地说明采用的新接口或者新服务是什么。
5. 【强制】不能使用过时的类或方法。 说明:java.net.URLDecoder 中的方法 decode(String encodeStr) 这个方法已经过时,应该使用双参数 decode(String source, String encode)。接口提供方既然明确是过时接口, 那么有义务同时提供新的接口;作为调用方来说,有义务去考证过时方法的新实现是什么。
6. 【强制】Object 的 equals 方法容易抛空指针异常,应使用常量或确定有值的对象来调用 equals。 正例:"test".equals(object); 反例:object.equals("test"); 说明:推荐使用 java.util.Objects#equals(JDK7 引入的工具类)
7. 【强制】所有的相同类型的包装类对象之间值的比较,全部使用 equals 方法比较。 说明:对于 Integer var = ?  在-128 至 127 范围内的赋值,Integer 对象是在 IntegerCache.cache 产生,会复用已有对象,这个区间内的 Integer 值可以直接使用==进行 判断,但是这个区间之外的所有数据,都会在堆上产生,并不会复用已有对象,这是一个大坑, 推荐使用 equals 方法进行判断。
8. 关于基本数据类型与包装数据类型的使用标准如下:  1) 【强制】所有的 POJO 类属性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2) 【强制】RPC 方法的返回值和参数必须使用包装数据类型。  3) 【推荐】所有的局部变量使用基本数据类型。  说明:POJO 类属性没有初值是提醒使用者在需要使用时,必须自己显式地进行赋值,任何 NPE 问题,或者入库检查,都由使用者来保证。  正例:数据库的查询结果可能是 null,因为自动拆箱,用基本数据类型接收有 NPE 风险。  反例:比如显示成交总额涨跌情况,即正负 x%,x 为基本数据类型,调用的 RPC 服务,调用 不成功时,返回的是默认值,页面显示为 0%,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显示成中划线。所以包装 数据类型的 null 值,能够表示额外的信息,如:远程调用失败,异常退出。
9. 【强制】定义 DO/DTO/VO 等 POJO 类时,不要设定任何属性默认值。 反例:POJO 类的 gmtCreate 默认值为 new Date(),但是这个属性在数据提取时并没有置入具 体值,在更新其它字段时又附带更新了此字段,导致创建时间被修改成当前时间。
10. 【强制】序列化类新增属性时,请不要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字段,避免反序列失败;如 果完全不兼容升级,避免反序列化混乱,那么请修改 serialVersionUID 值。 说明:注意 serialVersionUID 不一致会抛出序列化运行时异常。
11. 【强制】构造方法里面禁止加入任何业务逻辑,如果有初始化逻辑,请放在 init 方法中。
12. 【强制】POJO 类必须写 toString 方法。使用 IDE 中的工具:source> generate toString 时,如果继承了另一个 POJO 类,注意在前面加一下 super.toString。 说明:在方法执行抛出异常时,可以直接调用 POJO 的 toString()方法打印其属性值,便于排 查问题。
13. 【强制】禁止在 POJO 类中,同时存在对应属性 xxx 的 isXxx()和 getXxx()方法。 说明:框架在调用属性 xxx 的提取方法时,并不能确定哪个方法一定是被优先调用到。
14. 【推荐】使用索引访问用 String 的 split 方法得到的数组时,需做最后一个分隔符后有无 内容的检查,否则会有抛 IndexOutOfBoundsException 的风险。 说明: String str = "a,b,c,,";  String[] ary = str.split(",");  // 预期大于 3,结果是 3 System.out.println(ary.length);  
15. 【推荐】当一个类有多个构造方法,或者多个同名方法,这些方法应该按顺序放置在一起, 便于阅读,此条规则优先于第 16 条规则。
16. 【推荐】 类内方法定义的顺序依次是:公有方法或保护方法 > 私有方法 > getter/setter 方法。 说明:公有方法是类的调用者和维护者最关心的方法,首屏展示最好;保护方法虽然只是子类 关心,也可能是“模板设计模式”下的核心方法;而私有方法外部一般不需要特别关心,是一个 黑盒实现;因为承载的信息价值较低,所有 Service 和 DAO 的 getter/setter 方法放在类体 最后。
17. 【推荐】setter 方法中,参数名称与类成员变量名称一致,this.成员名 = 参数名。在 getter/setter 方法中,不要增加业务逻辑,增加排查问题的难度。 反例: public Integer getData() {      if (condition) {  return this.data + 100;  } else { return this.data - 100; }  }  
18. 【推荐】循环体内,字符串的连接方式,使用 StringBuilder 的 append 方法进行扩展。 说明:下例中,反编译出的字节码文件显示每次循环都会 new 出一个 StringBuilder 对象, 然后进行 append 操作,最后通过 toString 方法返回 String 对象,造成内存资源浪费。 反例: String str = "start";      for (int i = 0; i < 100; i++) {          str = str + "hello";      }  
19. 【推荐】final 可以声明类、成员变量、方法、以及本地变量,下列情况使用 final 关键字:  1) 不允许被继承的类,如:String 类。  2) 不允许修改引用的域对象。  3) 不允许被重写的方法,如:POJO 类的 setter 方法。

0 个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