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机还没有出现之前,有一种叫做电传打字机(Teletype Model 33)的玩意,每秒钟可以打10个字符。但是它有一个问题,就是打完一行换行的时候,要用去0.2秒,正好可以打两个字符。要是在这0.2秒里面,又有新的字符传过来,那么这个字符将丢失。
于是,研制人员想了个办法解决这个问题,就是在每行后面加两个表示结束的字符。一个叫做“回车”,告诉打字机把打印头定位在左边界;另一个叫做“换行”,告诉打字机把纸向下移一行。
这就是“换行”和“回车”的来历,从它们的英语名字上也可以看出一二。
后来,计算机发明了,这两个概念也就被般到了计算机上。那时,存储器很贵,一些科学家认为在每行结尾加两个字符太浪费了,加一个就可以。于是,就出现了分歧。
Unix系统里,每行结尾只有“<换行>”,即“\n”; Windows系统里面,每行结尾是“<换行><回车 >”,即“\n\r”; Mac系统里,每行结尾是“<回车>”。 一个直接后果是,Unix/Mac系统下的文件在Windows里打开 的话,所有文字会变成一行;而Windows里的文件在Unix/Mac下打开的话,在每行的结尾可能会多出一个^M符号。 对应键盘里面"回车键"在windows系统中是“\n\r”;Unix系统是“\n”;mac系统里是“\r”
至于题目里面为什么是回车而不是换行,我也不知道。
不过在BufferedReader的官方文档中可以看到,readline()方法在遇到换行 ('\n')、回车 ('\r') 或回车后直接跟着换行,三种情况任意一种时,都会认为这一行已结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