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面向对象三大特征之一
继承描述的是一种类间关系
满足一个类A继承另一个类B,称类A为类B的子类,类B为类A的父类
继承主要体现在代码的复用上
一个类可以有多少个子类?无数个
一个类可以有多少个父类?无数个
一个类可以有多少个直接父类?1个
继承通过 extends完成
语法格式:class 子类名 extends 父类名{}
继承的特性和作用:
子类可以使用父类的成员
子类可以使用父类的已有的成员变量————增强代码的复用性
子类可以使用父类的已有的成员方法————增强代码的复用性
子类可以定义父类没有的成员
子类可以对父类已有的成员进行重新定义
子类可以对父类已有的成员变量进行重新定义
保留父类已有的成员变量名,其他设定可以随便改
子类可以对父类已有的成员方法进行重新定义————(重写/覆盖)
子类可以使用实例方法覆盖父类的实例方法,称这个过程叫做重写
子类使用静态方法覆盖父类的静态方法不叫重写,叫做子类隐藏了父类的静态方法
重写: 子类对父类已有的实例方法进行重新定义,只修改方法体
子类的方法在重写父类的方法时,访问控制权限不得比原始权限小
如果父类中定义了private的方法,对子类是不可见的,此时如果子类中定义
了与父类中相同的private修饰的方法,这种现象不是重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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