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就是使类与类之间产生了联系,减少了代码的复写,继承中关键的是子父类的成员变量特点和成员方法特点,如果不同名,又非私有,则父类中的成员可以被子类直接调用;如果同名,非私有,一般定义则调用子类中的成员,要调用父类需使用关键字super ,如果父类私有,也子类不继承私有成员!
抽象类,就是在对象具有相同功能,而功能内容不同时抽取的抽象类,用关键字abstract 修饰,抽象方法只存在于抽象类中,子类要完全覆盖/重写父类抽象方法,子类才可以被使用,否则子类也是抽象类。由于抽象方法被调用没有意义,所以抽象类不能被用来定义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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