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一个自定义的类,类里有一个私有的变量,在构造函数中修改,但是在该类的其他的函数调用该变量时值被修改,要如何使值不被修改
这个变量是成员变量,而且是被 private 修饰,不能够直接调用。想要赋予值,只有通过构造函数。或者定义 set方法。这些前提是类与类之间的调用。在本类中,私有修饰符是没有作用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用 final 修饰。将其定义成一个常量。如果需要二次赋值,而且是类与类之间调用。又想保持值的唯一性,可以使用单例设计模式。值就是一个,不管多少次赋值都是一个数值在变幻。而不是开辟多个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