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中使用log4j记录日志,都会在本类中定义了一个日志记录器,如下:-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Logger.getLogger(Logj4jTest.class);
复制代码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Logger.getLogger(Logj4jTest.class);
private static final Logger log2=Logger.getLogger(Logj4jTest2.class);
这两个日志记录器对象引用是不一样的,意味着每个类这样写,创建的日志记录器对象就特别多了。
使用到log4j的类都这样写,而日志的输出目的地都是一样的。
所以我有疑问,为什么不在一个类中获得这么一个日志记录器对象,以后其它类需要日志记录的时候,就从这个类获得日志记录器来记录日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