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顺序:父类的静态代码块—>子类的静态代码块—>父类的构造代码块—>父类的构造方法—>子类的构造代码块—>子类的构造方法。
2、静态代码块随类的加载而执行,只执行一次,优先于main方法,用于初始化整个类。
3、构造代码块是给一个类的所有的对象进行初始化,可执行多次。只要对象一建立,就会调用构造代码块。构造代码块可以重复,可以有多份。
4、构造方法是给与之对应的对象进行初始化,有针对性。构造方法要么带参数,要么不带参数。当类中没有显式的构造方法时,jvm会默认执行一个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同一个类中不能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的构造方法(方法名和参数列表都相同)。
5、在子类的所有构造方法中如果没有显式的super语句,则默认第一条语句为隐式的super语句:super();会访问父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当父类中只有带参数的构造方法时,子类必须用显式的带参数的super语句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若显示的super语句不带参数,则编译失败。当父类中只有显式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时,子类必须用显示的不带参数的super语句访问父类的构造方法。否则,编译失败。
6、在创建子类的实例对象时未传入参数,若子类只有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则编译失败。若子类有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则执行子类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若子类没有构造方法,则执行隐式的不带参数的构造方法。
7、在创建子类的实例对象时传入参数:若子类有带参数的构造方法,则执行子类的带参数的构造方法;若子类没有带参数的构造方法或者没有构造方法,则编译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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