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贾飞雨 于 2012-8-7 00:19 编辑
不要把抽象类想的多难,抽象类和普通类差不多,
1
抽象类的构造方法的存在意义就是为了子类的实例化,这句懂不?
2
abstract和private,final,static不可以共存,原因分别是:
abstract的存在就是为了让子类必须实例化,如果不实例化这个方法,那么子类也是抽象的,所以如果用private修饰之后就看不见了,那还怎么实例化,
用final修饰之后则是最终版,也就是你什么都做不了了,那还怎么实例化呢,而static修饰之后会可以静态调用,可是你都没有实体,是不可能调用的,
所以也不可以。
3
如果抽象类中没有抽象方法,那么它唯一存在的意义就是不让这个类创建对象,
4java中不可能多继承,但是可以单向多继承,一时想不起来那个词了,就是a继承于b,b继承与c,c又继承于a
在你举的例子中你可以理解为Person继承了Object,而Student又继承了Person,不要专牛角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