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私有权限(private)
private可以修饰数据成员,构造方法,方法成员,不能修饰类(此处指外部类,不考虑内部类)。被private修饰的成员,只能在定义它们的类中使用,在其他类中不能调用。
2.默认权限(default)
类,数据成员,构造方法,方法成员,都能够使用默认权限,即不写任何关键字。默认权限即同包权限,同包权限的元素只能在定义它们的类中,以及同包的类中被调用。
3.受保护权限(protected)
protected可以修饰数据成员,构造方法,方法成员,不能修饰类(此处指外部类,不考虑内部类)。被protected修饰的成员,能在定义它们的类中,同包的类中被调用。如果有不同包的类想调用它们,那么这个类必须是定义它们的类的子类。
4.公共权限(public)
public可以修饰类,数据成员,构造方法,方法成员。被public修饰的成员,可以在任何一个类中被调用,不管同包或不同包,是权限最大的一个修饰符。类、方法、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的可用修饰符
修饰符 | 类 | 成员访问 | 构造方法 | 成员变量 | 局部变量 | abstract (抽象的) | √ | √ | √ | - | - | static (静态的) | - | √ | - | √ | - | public (公共的) | √ | √ | √ | √ | - | protected (受保护的) | | √ | √ | √ | - | private (私有的) | - | √ | √ | √ | - | synchronized (同步的) | - | √ | - | - | - | native (本地的) | - | √ | - | - | - | transient (暂时的) | - | - | - | √ | - | volatie (易失的) | - | - | - | √ | - | final (不要改变的)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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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的修饰符整合 一.类 类的修饰符: Public : 可以在其他任何类中使用,默认为统一包下的任意类。 Abstract: 抽象类 ,不能被实例化,可以包含抽象方法,抽象方法没有被实现,无具体功能,只能衍生子类。 Final : 不能被继承。 二.变量 变量修饰符: 一个类的成员变量的声明必须在类体中,而不能在方法中,方法中声明的是局部变量 。 1. 可访问修饰符: 2. static :类变量 :一个类所拥有的变量,不是类的每个实例有的变量。类变量是指不管类创建了多少对象,系统仅在第一次调用类的时候为类变量分配内存,所有对象共享该类的类变量,因此可以通过类本身或者某个对象来访问类变量。 3. final :常量 。 4. volatile :声明一个可能同时被并存运行的几个线程所控制和修改的变量。 实例变量 :和类变量对应,即每个对象都拥有各自独立的实例变量。 三.方法: (和变量对象分为实例方法和类方法,并用有无static 修饰区别) 类方法 :使用static 关键字说明的方法 1. 第一次调用含类方法的类是,系统只为该类创建一个版本,这个版本被该类和该类的所有实例共享。 2. 类方法只能操作类变量,不能访问实例变量。类方法可以在类中被调用,不必创建实例来调用,当然也可以通过对象来调用。 实例方法 :实例方法可以对当前对象的实例变量操作,而且可以访问类变量。 方法可以重载 ,要求:方法名相同,但是参数必须有区别。(参数不同可以使类型不同,顺序不同,个数不同) 方法的返回类型:若无返回类型,则声明为void. 方法中的变量作用域: 1 成员变量:整个类。 2.局部变量:定义起到方法块结束为止。 3.方法参数:整个方法或者构造方法。 4. 异常处理参数:参数传递给异常处理方法。 构造方法 :和类同名的方法。为新建对象开辟内存空间后,用于初始化新建的对象。不能用对象显式的调用。 静态初始化器 :格式:static{< 赋值语句组>} 静态初始化器与构造方法的区别:
静态初始化器 | 构造方法 | 对类的静态域初始化 | 对新建的对象初始化 | 类进入内存后,系统调用执行 | 执行new 后自动执行 | 属特殊语句(仅执行一次) | 属特殊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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