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与对象
面向对象(Object Oriented,OO)是软件开发过程中使用的一种思维方式 。将功能封装进对象,强调具备了功能的对象,不关注过程。 是一种更符合人们思考习惯的思想 可以将复杂的事情简单化 将程序由执行者转换成为指挥者 封装 继承 多态
类的基本概念 具有相同特征(属性)和行为(功能)的一类事物的抽象。 注意:实际上所属关系是直接属于类的均称为成员,如成员变量、成员方法、后边学习的成员内部类,并不单指成员变量。
类在Java中代码的体现形式: - 使用class(类)来抽象一个现实生活中的事物
- 定义成员变量对应事物的属性,用private修饰,提供get/set方法
- 定义成员函数对应事物的功能
定义格式:
public class 类名{
private 数据类型 变量名1; private 数据类型 变量名2;
…其他成员变量
public 返回值类型 方法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参数类型 参数名2…) { 方法体; }
每个属性对应的get/set方法
}
直接定义在类中的变量称为成员变量,在面向对象思想设计上,是类的组成部分。 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辨析: - 定义位置:类中,整个类中均可以访问。
- 内存:成员变量随着对象的建立而建立,存在于对象所在的堆内存中。
- 默认值:成员变量有默认值。
- 回收:随着对象的回收而回收。
- 定义位置:定义在局部范围,如函数内,语句内等。
- 内存:局部变量存在于栈内存中。
- 默认值:没有默认值。
- 回收:随着作用域结束而回收,通常为语句或函数范围。
注意:成员变量的访问不再使用从前的方式,而使用调用属性对应的get/set方法的方式。即类的使用不再包含直接使用对象访问属性,均是在调用方法。 成员方法一般可分为两类 - 没有业务的属性get/set方法,与属性对应
- 有业务的普通方法,属于类的功能
类是抽象概念,对象是类的具体实例。 一个类可以有多个对象,一个对象只属于一个类。 可以说创建对象是类最主要的使用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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