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写泛型时要注意什么?
1.在定义一个泛型类的时候,在<>之间定义形式参数,例如, class TestGen<K,V>,其中"K","V"不代表值,而是表示类型.
2.实例化泛型对象的时候,一定要在类名后面指定类型参数的值(类型),一共有两次书写,例如:
TestGen<String,String> t =new TestGen<String,String>();
3.泛型中<K extends Object>,中的extends并不代表继承,它是类型范围限制.
那么,为什么要需用泛型,而不是将类型添加到类定义呢?
1,当泛型方法是静态的时,这种情况下不能使用类类型参数,但可以使用泛型方法.
2.当类型约束对于方法真正是局部时,这也意味着没有在相同类的另一个方法签名中使用相同类型的约束.
通过使得泛型方法的类型参数对于方法是局部的,可以简化封闭类型的签名.
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