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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java编程思想>>这本书上看到的,和大家分享下
1,万物皆对象.  将数据视为奇特的变量,它可以存储数据,除此之外,你还可以要求它在自身上执行操作.理论上讲,你可以抽取待求解问题的任何概念化构件,将其表示为程序中的对象;
2,程序是对象的集合,它们通过发送信息来告知彼此所要做的.   要想请求一个对象,就必须对该对象发送一条信息.更具体的说,可以把信息想象为对某个特定对象的方法的调用请求;
3,每个对象都有自己的由其他对象所构成的的存储.   换句话说,可以通过创建包含现有对象的包的方式来创建新类型对象.因此,可以在程序中构建复杂的体系,同时将其复杂性隐藏在对象的简单性背后.
4,每个对象都有其类型.   按照通用的说法,"每个对象都是某个类(class)的实例(instance)",这里的类就是类型的同义词.每个类最重要的区别于其他类的特性就是"可以发送什么样的信息给它".
5,某一特定类型的所有对象都可以接受同样的消息.  因为"圆形"类型的对象同时也是"几何形"类型的对象,所有一个"圆形"对象必定能够接受发送给"几何形"对象的信息.这意味着可以编写与"几何形"交互并自动处理所有与几何形性质相关的事物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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