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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如有不明白的地方,请参考学员博客:http://blog.csdn.net/kangmiao89757
请所有同学遵照此格式严格执行。(注:以前已经写好的不用修改,新写的日记需按照以上格式书写)


4、编写博客的时候,请注意不要在可视化编辑里粘贴代码,需要切换到源代码编辑里粘贴代码

中关村黑马程序员训练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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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a
黑马名声真大。。。。。。。。。。。  发表于 2016-6-21 12:53
CSDN不是不让发广告的吗  发表于 2016-5-3 22:57
赞一个  发表于 2016-3-6 08:08
嗯嗯,就照这个格式这么写啦~  发表于 2016-2-16 13:06
知道了 ,指路明灯  发表于 2015-11-8 10:18
然而都没有给啥分啊  发表于 2015-11-1 19:45
其实很不错  发表于 2015-10-30 14:44
教会我们新人入门的好帖!赞一个  发表于 2015-9-25 21:19
赞一个~很给力~  发表于 2015-9-3 16:27
很不错,  发表于 2015-8-20 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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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个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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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照格式执行{: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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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硕 黑马帝 2011-11-30 14:24:19
藤椅
顶起,肯定按要求去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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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好,顶起!!!!!!!!  发表于 2014-6-22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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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开始写日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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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样的,呵呵  发表于 2014-6-22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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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马的名声越来越大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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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的  发表于 2015-5-24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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粘贴上去,还是会显示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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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琦 黑马帝 2012-1-19 22:28:41
7#
肯定会按要求写的,,来晚了,相见恨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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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少华 黑马帝 2012-1-20 20:45:51
8#
冯坤玉 发表于 2011-12-24 10:59
粘贴上去,还是会显示代码。

你选择插入HTML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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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志 黑马帝 2012-1-24 18:56:27
9#
刘少华 发表于 2012-1-20 20:45
你选择插入HTML代码

:L原来如此。。。哈哈!

点评

恩恩,是的,啊哈哈!!!!!  发表于 2014-6-22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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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坤玉 发表于 2011-12-24 10:59
粘贴上去,还是会显示代码。

是的,怎么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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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怎么解决的  发表于 2014-6-2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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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代码模式下复制就可以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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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二期培训的学员可加QQ群:73896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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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明天,努力{:soso_e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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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必须写日记,这样才能学好啦{: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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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u1989 黑马帝 2012-3-12 20:28:09
15#
好吧,好吧,必须准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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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顶黑马,不会的同学可以先去看一下HTML的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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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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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  发表于 2014-9-15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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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写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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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成为黑马程序员,写日记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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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支持  发表于 2015-10-30 14:46
坚持写日记。。。。。  发表于 2014-6-2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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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要在QQ空间保存一份吗,我只发布在网易博客行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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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恩,谢谢提醒  发表于 2014-9-15 11:16
最好保存一份吧,有备无患嘛  发表于 2014-7-29 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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