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老师高新视频49时接触的概念面向方面的编程,,,其中使用了代理,,在老师的例子当中,他对每个类创建一个代理里,再把那些切面代码放到代理类当中,这样就实现了对每个类的方法增加功能的目的,,,
我想问的是:
我是否可以写一个类,把这些切面代码放到这个类里面定义,,然后那些代理类继承我这个类,那么代理类就能使用我这个类里面的切面代码,,不过这样会发生问题:就是代理类必须得实现父类的方法,,比如:
代理类:
void name(){
//代理类增加父类的切面方法,,此时父类的切面代码已经定义好了,那些切面代码不是抽象方法 ,在这里直接调用父类的方法
fu() ;
//代理类调用目标类的同名方法
目标类对象.name();
}
问问大家以上我的做法是否可以,,,我感觉我的做法有点多余了(代理类使用继承貌似有点多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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