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传智教育(股票代码 003032)旗下技术交流社区北京昌平校区

 找回密码
 加入黑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 冯祖焱 黑马帝   /  2012-2-16 10:15  /  2408 人查看  /  2 人回复  /   0 人收藏 转载请遵从CC协议 禁止商业使用本文

本帖最后由 冯祖焱 于 2017-8-16 09:54 编辑

                                                             .

2 个回复

倒序浏览

Class.forName("com.mysql.jdbc.Driver")
Class.forName("com.mysql.jdbc.Driver").newInstance()
这两句代码的区别只有一个,那就是后者要多一个实例对象.在com.mysql.jdbc.Driver这个类中,就存在一段静态代码块,当执行上面第一句代码时,如果内存没有这个字节码,那就它就会去加载这个类的字节码,而且还会去执行这个静态代码块,在这个静态代码块中调用了DriverManager.registerDriver(new Driver())方法
,所以上面第一句话也产生了实例,当然如果内存中有了这个字节码,就不会再去执行这个静代码块了。而上面第二句不仅跟第一句一样,而且,总是比第一句多一个实例对象。但如果是注册数据库驱动的话,那么最好还是用第一种方法,因为第二种方法多了一个对象,如果再用这个对象注册的话,就注册了两次了,这样内存中就多了一个没有用的对象了。有点浪费空间。而且查找驱动的时候就可能会多查找一个对象了。因此,强果注册驱动的话,用第一句就很好了。

评分

参与人数 1技术分 +2 收起 理由
技术测试刘老师 + 2 沙发

查看全部评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一句话概括:其实后一个就是获取类的字节码并通过其空参数的构造函数创建此对象。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