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上市公司传智教育(股票代码 003032)旗下技术交流社区北京昌平校区

 找回密码
 加入黑马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 滔哥 黑马帝   /  2014-7-2 15:46  /  81776 人查看  /  636 人回复  /   11 人收藏 转载请遵从CC协议 禁止商业使用本文


黑马程序员社区总版规细则

第一章 总纲
一、黑马程序员论坛的目的:黑马程序员论坛致力于打造所有程序员学习交流区,帮助中国所有程序员更快的高薪就业,为it行业挖掘更多的it人才。

二、黑马程序员论坛的宗旨:分享,专注,务实,创新 !

三、请自觉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各项有关法律法规,并严禁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宣扬散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
        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及领导人的言论;
        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本站用户不得违反《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或《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

五、本章未涉及的问题参见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当本规章制度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黑马程序员论坛保留删除任何违规帖子的权利。

第二章、用户相关
注册昵称、头像、签名、自定义头衔的相关规定:
1)禁止注册/使用国家领导.人、政.府机构或个人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2)禁止注册/使用煽动国家政治、制度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3)禁止注册/使用侮辱、讥讽、谩骂他人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4)禁止注册/使用一切违背道德、法律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5)禁止注册/使用暴力、凶杀、封建迷信、色.情、犯罪、裸.露(包括露点)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6)禁止注册/使用严重误导他人的,疑似官方管理员、版主,模仿官方人员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7)禁止注册/使用严重影响论坛浏览的超长非法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8)禁止注册/使用推广、宣传群、网购的昵称,头像,签名,头衔;
[凡昵称违规,直接永久禁言;头像,签名,头衔违规,示情节严重,给予清除、警告、禁言处理(由版主判定)

关于发帖
黑马程序员论坛是it技术/经验/交流分享/就业分享平台,我们鼓励大家多发原创技术经验帖、探讨帖、内容精彩并对大家有正能量帮助的帖子。

关于回复
1)鼓励大家多回复对马友具有引导、解答,积极向上的内容;
[多乐于助人,时间长了,一定会成马友们所尊敬的人,这点是任何奖励都无法比拟的。
2)请尊重每位马友的发帖,切勿无故回复一些挑起事端,暗喻中伤讽刺、恶意伤害他人的言辞;
[凡是发现,将采取协助编辑、屏蔽、警告处理,严重者禁言。(由版主判定)
3)论坛严禁灌水,请不要回复纯表情、纯字母符号,顶无意义的沉帖(沉帖:一般定义为3个月以上的沉帖;精华、值得分享的帖子除外);除特殊活动外,同一内容连续回复/发表三次视为灌水(如一些网络流行语、表情符号等)。
[恶意灌水者,将采取屏蔽、警告处理,严重者禁言。(由版主判定)

发帖/回帖总规:
1)发布/回复不符合互联网论坛用户基本守则的,直接删除;
2)发布/回复宣扬封建迷信、犯罪、色.情、凶杀、暴力、裸.露(包括露点)的;
3)发布/回复扭曲客观事实、违背社会道德、散布谣言、扰乱社会/论坛秩序的;
4)发布/回复有损黑马程序员/论坛形象言论的;
5)发布/回复含木马、病毒,或有不明链接或文件下载的;
6)发布/回复涉及推广、广告宣传成分的;
7)发布/回复含政治时评等一切与论坛主题主旨无关的;
8)发布/回复恶意讥讽、侮辱、挑衅或其他具有人身攻击性质的;
9)被人发布/回复进行讥讽、侮辱后,以相同方式反击或报复性质辱骂的;
10)单个或多个板块发布/回复相同内容的(特别优秀的帖子除外,由版主判定);
11)未经他人允许,发布/回复他人私人详细信息的;
12)发布/回复怂恿煽动马友中伤他人、版主、官方人员的;
13)发布/回复毫无阅读价值的、水贴;

无价值帖子/回复参考定义:
*发帖内容字数少于20字的(疑问贴除外,由版主判定)
*纯表情,纯字母符号的,如(a,b,c,d,1,2,3,4等等)
*生活汇报贴,如(吃喝拉撒,起床了,吃饭了,睡觉了等等)
*发火星文帖,如(不明释意的一小段英文,日文,韩文,非主流符号等等)
*与版规不符的、无关的内容,如(一句笑话,一段歌词等等)
[以上13条,一旦违反,版主有权直接对其屏蔽、警告、关闭、下沉、删除处理。情节严重者禁言封号。

关于评分
请善用论坛评分功能。评分是马友的权利,但是务必妥善行使这一权利。
我们鼓励大家对优秀的、值得分享的、积极健康的帖子加分。
请不要为了技术分或者其他利益,小号转大号的集中刷分。
[凡是刷分、视情节予以警告、禁言处理/封号处理/积分清理处理。

第三章、版块管理规定
全站版块
1.全站禁止QQ号、QQ.群、微信号、陌陌号、飞信号、iChat/iMessage号、手机号、电子邮箱 等等。除管理人员或公告置顶等需要以外,论坛全站禁止发布QQ.等群号。
2.全站禁止发布租房信息,求合租信息,
3.禁止使用马甲多次恶意中伤马友、团体组织、公司等一律封号
4.对管理操作有疑问的,请单独当事版主协商处理,协商无果的请联系管理员申诉。严禁对版主进行辱骂、人身攻击、无理取闹、跟风起哄、诋毁等行为。
5.原创内容请自行注明版权,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版权,版权归黑马程序员论坛所有。原创内容不得以纯截图方式发布。
6.发布等级庆祝贴散分、求加分者将删帖并扣除该帖所得积分以警告!严重者禁言处理
7. 严禁灌水,禁止纯表情回复。连续回复 3 楼,或连续回帖 10 篇视为灌水。
黑马程序员论坛有权跟随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动态随时修订本规则总章,不作另行通知,并遵循板块管理规定追溯过往违规内容。
请马友们常常关注本规章制度,及时自行清理违规内容。

点评

坚决执行  发表于 2016-4-6 22:39
无条件赞!  发表于 2015-8-31 09:13
原来里面不能发布QQ号码,今天读了规定才知道  发表于 2015-6-15 14:12
这个应该顶!!  发表于 2014-7-27 11:01
真棒!以后尽量回复有含金量的内容。  发表于 2014-7-18 02:57

评分

参与人数 9黑马币 +25 收起 理由
梅孜 + 4
louie598 + 1
默默学习的小白 + 5 赞一个!
Husongtao + 1 很给力!
已不等待de + 5
新手12138号 + 5
巴黎坤wsk + 2
fjzxx123 + 1 赞一个!
847560171@asd + 1 很给力!

查看全部评分

636 个回复

倒序浏览
无条件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支持涛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枫儿 来自手机 金牌黑马 2014-7-2 18:54:42
板凳
火速前排~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前排火速围观  支持滔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这个必须支持,点个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顶一个                   

点评

还顶1个不怕列为灌水吗?好好看版规  发表于 2014-7-3 10:12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支持!点个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恩,看完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火速详读,已领悟基本精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嗯,更好的了解规则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火速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无规矩不成方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这个必须支持。有好的规则才有好的气氛。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顶一个,蛮好的,人人遵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来晚了,板凳都没有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支持涛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顶一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新版规 顶起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绝对顶一个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2 0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加入黑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