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va面向对象编程知识点总结。 一:单例设计模式。 何为单例设计模式,单例设计模式是指为解决一个类在内存中只有一个对象,保证对象唯一的一种设计方法。 单例设计模式的的设计规则如下: 为避免其他程序过多的简历对象,先禁止其他程序建立该对象。 为了让其他程序可以访问到该对象,只好在本类中自定义一个对象。 为了方便其他程序对自定义对象访问,可以对外提供一些访问方式。
实现的方式: 首先将构造函数私有化。 在类中创建一个本类对象。 对外提供一个方法可以获取到该对象
单例设计模式有两种方式: class Single { private static String name; //将构造函数私有化,外部将无法实例化对象 privateSingle(String name) { this.name= name; } //在本类中实例化对象,并声明为静态因为外部只能通过类名的方式调用。 private static Single s = newSingle("在本类中实例化对象饿汉模式"); //对外界提供的获取对象的方法 public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 { System.out.println(name); returns; } } class hungryMan { public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通过类名调用获取对象的方法获取对象 Singleinstance = Single.getInstance(); } } 最终输出的是:在本例中实例化对象饿汉模式。 class Single { private static String name; //将构造函数私有化,外部将无法实例化对象 privateSingle(String name) { this.name= name; } //在本类中实例化对象,并声明为静态因为外部只能通过类名的方式调用。 privatestatic Single s = null; //对外界提供的获取对象的方法 publicstatic Single getInstance() { if(s == null) s= new Single("单例设计模式懒汉式"); returns; } } class hungryMan { publicstatic void main(String[] args) { //通过类名调用获取对象的方法获取对象 Singleinstance = Single.getInstance(); } } 第二.继承。 父类的抽取方法: Java语言中继承的规则:JAVA语言中只支持单继承关系也就是一个子类只能继承自一个父类。 Java语言不使用多继承的原因:当多个父类中定义了相同的功能,当功能内容不同时,创建的对象不知道该运行哪一个方法。 如下所示: classA class B { { Void show() Void show() { { S.o.P(“I am A”); S.o.P(“I am B”); } } } }
假如Java中支持多继承 Class Son extends A,B { Son son = new Son(); son.show();//此时不知道该执行哪一个父类中的方法。 }第三:Java支持多层继承,也就是说可以形成一个继承体系。 这里说一下查看JDKAPI的方法: 如给C类创建对象,就可以使用A类和B类中的功能,扩展了更多的功能。第二.子父类出现后类中的成员变化。
变量:super指向父类的引用(共有变量可以通过supper访问,私有变量要设置公共的设置器和访问器。若为共有则可以直接使用private修饰的变量只在父类中可以调用),引用父类中同名的属性。 this是指对指向的实例化对象的引用。 函数方法:重写(overwrite)覆盖父类的方法,条件是:当子类出现与父类相同的方法,当要求实现功能不同时,可以对父类的相同的方法的函数体进行重写。在子类建立对象时,子类对象会调用被重写的方法,而不再调用父类的方法。(重写的条件:1.必须保证其方法权限大于父类权限如:defualt子类为Public可以调用。2.静态方法只能重写静态方法。) 构造函数: 建立子类对象时,子类会继承父类的构造函数,并在对象初始化时先于子类的构造函数运行。因为子类的构造函数体内默认第一行有一条隐式语句super()(此方法为调用父类的构造函数的方法。与this()类似。),super会访问父类中空参数的构造函数。而且子类构造函数默认第一行都是super()语句。当父类中没有空参数的构造函数时,子类中必须在子类构造函数的第一行手动添加super(xx);语句来指定要访问的父类的构造函数。子类中的第一行也可以手动添加this()语句来访问本类中的构造函数,子类中至少会有一个构造函数访问父类的构造函数。
第三.final关键字。 可以修饰类、方法、变量。 通过final修饰的类不可以被继承,是为了避免被子类修改功能因为此类是最终版的类。 被final修饰的方法不能被重写。 被final修饰的变量是一个常量(相当于c++中的常变量),只能赋值一次,而且在程序运行时不能改变。他可以修饰成员变量也可以修饰局部变量。用法是当描述一些事物时,其中的一些数据时固定的,那么这时为了增强可读性,就给这些值起个名字,方便阅读。 如:final int PI(final修饰的类型必须全大写,多单词则用下划线连接起来如PI_M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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