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继承 (1)把多个类中的相同的属性和行为进行抽取,封装到一个类中, 然后再建立新类的时候,不需要从头做起,继承刚才定义的那个类即可。 (2)好处: A:提高代码的复用性。 B:让类与类之间产生了一个关系,是多态的前提。 (3)什么时候使用继承? A:如果类之间存在着: is a 的关系,就可以考虑使用继承。 B:不要为了继承部分功能,而去使用继承。 (4)继承的特点: A:Java只支持单继承,不支持多继承。 为什么?如果支持多继承,就会有调用不明确的问题。 B:Java支持多层(重)继承。 (5)super和this的区别? A:super是一个关键字,代表父类的存储空间标识。(可以理解为父亲的引用) B:它和this的用法相似 a:成员变量 this.变量 -- 本类的 super.变量 -- 父类的 b:构造方法 this(...) -- 本类的 super(...) -- 父类的 c:成员方法 this.方法名() -- 本类的 super.方法名() -- 父类的 (6)子父类中成员变量的用法: A:名称不同,这个太简单了。 B:名称相同,子类对象的在使用的时候: 先找子类局部范围 再找子类成员范围 最后找父类成员范围 (7)子父类中成员方法的用法: A:名称不同,这个太简单了。 B:名称相同,子类对象的在使用的时候: 先找子类的 再找父类的 C:方法重写 在子类中,方法声明(修饰符,返回值,方法名,参数列表)相同的情况。 注意事项: a:父类中私有方法是不能被重写 b:子类方法的访问权限一定要大于等于父类的访问权限 c:静态只能重写静态。(这个不能算,因为静态跟类相关) (8)子父类中构造方法的用法: A: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首先回去执行父类的初始化动作。 因为子类的构造方法中默认有一个super()。 为什么?子类要使用父类的成员变量,这个初始化,必须在子类初始化之前完成。 所以,子类的初始化过程中,会先执行父类的初始化。 B:如果父类没有无参构造方法 A:使用super调用父类的带参构造。推荐方式。 B:使用this调用本身的其他构造。 2:代码块 (1)执行顺序: 静态代码块 --> 构造代码块 --> 构造方法 (2)注意事项: 静态代码块只执行一次 3:final (1)是一个关键字,可以用于修饰类,成员变量,成员方法。 (2)特点: 它修饰的类不能被继承。 它修饰的成员变量是一个常量。 它修饰的成员方法是不能被子类重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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